来源:泰顺政府网
隶属
泰顺设县于明景泰三年(1452年)。景泰元年,朝廷派兵入境,镇压邓茂七农民起义军和叶宗留矿工起义军的余部。战事过后,析出瑞安县义翔乡56至60都(共计5个都12个里)和平阳县归仁乡38至40都(共计3个都6个里)置县,设县治于罗阳。景泰皇帝赐县名“泰顺”,寓意“国泰民安、人心效顺”。设县至清代,泰顺县隶属于浙江省温州府。
1911年11月,泰顺宣布光复,隶属温州军政分府。民国元年(1912年)废温州军政分府,置温州府,泰顺隶属之。民国3年置瓯海道,泰顺属之。民国16年废道,实行省、县二级制,县直隶浙江省。民国21年,实施行政督察区制,泰顺属浙江省第十县政督察区。民国23年3月,属第八区行政督察区。民国37年4月,全省改划行政督察区,泰顺县一度划归第六行政督察区(相当今丽水地区);5月,复划归第五行政督察区(相当温州地区)。
1949年8月,泰顺县隶属浙江省第五专区。11月,第五专区易称温州专区,泰顺隶属不变。1981年9月至今,隶温州市。
县境
明清时期,泰顺县域面积1933平方公里,东至分水排(在今文成县桂山)平阳界130华里,南至樟坑霞浦界100华里,西至黄坭隘寿宁界10华里,北至上燕景宁界100华里,东北至平溪(在今文成县仰山)瑞安界100华里,至蟾宫埠(在今文成县汇溪)青田界100华里,西南至东溪头寿宁界10华里,东南至月湖垟平阳界和福鼎界170华里,西北至寿宁、景宁县界50华里。
民国27年(1938年),福建寿宁县第一区辖地葛藤(绳)岭、张家垟、卓家坑、东溪头、双港渡等村划归泰顺县,划入土地9平方公里。此后,泰顺、寿宁两县以寿泰溪为界。
民国37年(1948年)1月,泰顺县汇溪乡、两岸乡以及白云、翁山两乡部分辖地划归新设立的文成县,面积计180.5平方公里,即后来的文成县汇溪、双溪、稽洋、东龙、仰山、桂山等地。 县域面积1761.5平方公里(含水域面积110平方公里),最东至月湖西关村犁壁坑村,最南至龟湖交溪、南岭尾,最西至岭北上垟村山头仔,最北至黄桥双坑头。经纬度位置处于北纬27°17'36"—27°48'34",东经119°37'09"—120°14'56",东西最大直线距离61.7公里,南北最大直线距离56.6公里。